马萨诸塞州刑事辩护

马萨诸塞州的说明理由听证

说明理由听证是在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或波士顿市法院由书记官兼治安法官主持的非公开听证。治安法官决定是否有相当理由对您签发刑事控告。如果没有签发控告,刑事案件就不会启动,因此这场听证是在案件开始前将其阻止的早期机会。

什么是说明理由听证

当警方或私人希望在地区法院指控某人犯罪时,会向书记官办公室提出刑事控告申请。依据 M.G.L. c. 218 § 35A,在法院决定是否签发控告之前,可以给被指控的人亲自或通过律师陈述意见的机会。

这个陈述意见的机会就是说明理由听证,通常由书记官兼治安法官而非法官主持。同一法规也适用于波士顿市法院和少年法院。

地区法院的刑事案件在控告获批之前不会开始。在此之前,申请只是一项尚未经任何司法官员认定有依据的指控。

什么时候会举行说明理由听证

是否举行听证,取决于指控内容、由谁申请控告以及您是否被逮捕。

  • 轻罪,未被逮捕。在签发控告之前,您一般有权获得通知和陈述意见的机会。
  • 警方申请重罪控告。如果警员提出要求,治安法官必须安排听证;否则,警员可以不经听证获得裁决。
  • 私人申请重罪控告。治安法官可以酌情决定是否安排听证。
  • 只涉及轻罪的机动车违规传票。您可以在收到传票后 4 天内申请听证。如果没有及时书面申请,即视为放弃该权利。

什么情况下不举行听证

如果您因该罪被逮捕,或申请中还包括重罪,就没有获得听证的权利。如果治安法官认定存在迫在眉睫的人身伤害、再次犯罪或逃离马萨诸塞州的威胁,也不举行听证。为判断是否存在人身伤害威胁,治安法官必须审查您的犯罪记录和全州家庭暴力记录。

提出申请的私人无权要求听证、无权要求签发控告,也无权对驳回提出上诉。治安法官也可以不安排听证而直接驳回申请。

相当理由标准

唯一的问题是是否存在相当理由。治安法官会判断是否有合理可信的信息,足以使一个谨慎的人相信发生了犯罪且是您所为。

这个门槛很低,与警方实施逮捕所用的标准相同,远低于审判中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治安法官不裁决是否有罪,也不应只是把您的说法与控告人的说法相权衡。

如果控告人的证据不能显示存在犯罪,申请可以不经听取您的陈述即予驳回。如果证据能够显示犯罪,仅仅提出一些疑点是不够的。您一般必须完全驳倒这些证据:要么基于无人争议的事实提出明确的法律抗辩,要么提出足以彻底推翻指控的证据,例如有说服力的不在场证明。

听证时会发生什么

通知通常以普通邮件寄送,一般在听证前至少七天寄到。到达后,请前往地区法院刑事书记官办公室,询问听证在哪里举行。

  • 听证不公开。听证原则上不对公众开放,但控告人、被指控的人、双方律师,以及陪同支持的一名家人或朋友通常可以在场。
  • 双方都可以聘请律师。法律没有规定在这一阶段由法院指定律师,因此如需律师,您必须自行聘请。
  • 证人须宣誓作证。双方都可以传唤证人,并可使用证人传票。如有需要,您有权获得合格的口译员。
  • 您没有对控告人进行交叉询问的权利。治安法官可以允许您的律师提问或提出建议问题。
  • 应当告知您享有不自证其罪的权利。您所说的任何话日后都可能被用作对您不利的证据。
  • 法院被鼓励对听证进行录音录像。如果法院不录,您可以申请自行录音。

如果您不出席

您不是必须出席。即使您待在家里,控告人仍须证明存在相当理由。但您会失去回应指控的机会,治安法官也只会听取一方的陈述。

可能的结果

治安法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申请。

  • 控告被驳回。不会启动刑事案件。被驳回的申请与犯罪记录分开保存,不对公众公开,并在一年后销毁,除非法官下令延长保存期限。
  • 签发控告。刑事案件开始,您会收到传讯日期,通常是通过传票而不是逮捕令。申请和听证记录随即成为公开案卷的一部分。
  • 暂缓决定。经双方同意,治安法官可以将申请搁置一段时间(例如六个月或一年),并附加条件,例如不得再有同类行为。任何赔付都必须限于控告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 撤回申请。控告人可以撤回申请,并应当通知您。

作出决定之后

如果签发了控告,您不能对治安法官的决定提出上诉,救济途径是在传讯时或之后提出驳回动议。如果控告被驳回,控告人可以请求法官重新审查,由法官决定是否审查。

为什么说明理由听证需要律师

说明理由听证进展很快,有自己的规则。由于治安法官只判断是否存在相当理由,您说什么和不说什么都很重要。律师可以帮助您决定是否发言,因为您在听证中的陈述日后可能被使用。

律师可以收集直接驳斥指控的文件和证人。在适合案情时,律师还可以与控告人或警方商谈暂缓处理。如果您本有权就轻罪获得听证却未获得,控告可以被驳回(不影响再次提起)。

Lisa DiLibero, Esq. 负责本所在马萨诸塞州的事务。如果您收到书记官兼治安法官听证的通知,请在听证日期之前致电 401-621-9700。

常见问题

不等于。这是针对控告申请的听证。只有在治安法官批准控告后,地区法院的刑事案件才会开始。

如果控告被驳回,该申请不对公众公开,并在一年后销毁,除非法官另有命令。如果签发了控告,申请和听证记录将成为公开刑事案卷的一部分。

您不是必须出席。但如果您不去,治安法官就只会听取另一方的陈述;如果这些证据显示存在相当理由,就可能签发控告。

可以。被指控的人和控告人都可以由律师代理。法院不会为说明理由听证指定律师,因此您需要自行聘请。

一般不能。法规只给未因该罪被逮捕的人陈述意见的机会。被逮捕后,案件直接进入传讯。

可以,但须有正当理由。请在听证日期之前向书记官办公室询问。由治安法官决定是否批准。

下一步

即将参加说明理由听证?

请在听证日期之前致电 401-621-9700 或给我们留言。首次沟通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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