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 请保存完整的搜查令、附件和财产收据。根据 Rule 41,搜查令所授权的搜查和扣押、清单以及之后对电子信息的处理,涉及不同的问题。被扣押的手机或业务文件并不能说明搜查令的完整范围。 Fed. R. Crim. P. 41(e), (f)
联邦探员在罗德岛州或马萨诸塞州搜查了一处住宅、车辆或企业。搜查刚结束时,您手上可能只有几份文件和一份简短的清单。整理这些文件有助于律师审查获得了哪些授权、实际发生了什么,以及可能还需要哪些其他记录。
如涉及罗德岛州或马萨诸塞州的联邦调查或指控,请参阅我们的 联邦刑事辩护业务 ,并确认您的文件上所显示的法院或机构以及任何日期。
从已签署的搜查令及其附件着手
对于 Rule 41(e)(2)(A) 所规定的普通人身或财产搜查令,搜查令必须指明要搜查的人员或财产以及要扣押的人员或财产,并指定搜查令必须交回的法官。其实际措辞比“手机搜查令”之类的笼统描述更重要。 Fed. R. Crim. P. 41(e)(2)(A)
保留已签署的页面以及随附提供的每一份附件。记下提及了但您未收到的附件。记录签发法院、搜查令编号、地点和日期。不要推断缺少某份文件就证明存在瑕疵;请指出缺漏之处,以便律师评估哪些材料可以获得、哪些可以合法取得。
保存收据以及关于执行过程的准确陈述
Rule 41(f)(1) 规定了记录执行时间、制作并核实清单,以及交付或留下搜查令副本和收据等事项。Rule 41(f)(3) 另行允许依法律授权延迟通知。在就送达或通知得出结论之前,必须审查搜查令的类型以及任何相关命令。 Fed. R. Crim. P. 41(f)
写一份客观的时间线:谁在场、大致的到达和离开时间、提供了哪些文件,以及您亲眼看到了什么。保留已有的照片或录音录像,并注明其原始来源。将您自己的观察与他人事后所作的陈述区分开来。
电子信息可能会在之后被审查
Rule 41(e)(2)(B) 允许搜查令授权扣押存储介质,或扣押或复制以电子方式存储的信息。除非另有规定,搜查令授权之后进行与搜查令一致的审查。普通的执行时限针对的是扣押或现场复制,而不是之后的每一次场外审查。 Fed. R. Crim. P. 41(e)(2)(B)
该条款并不是可以出于任何目的检查任何内容的无限授权。律师需要搜查令的实际措辞和相关搜查记录,才能评估搜查范围。请将设备描述、账户标识和清单放在一起保管;不要为了控制调查人员可能发现的内容而更改账户或删除信息。
为律师列出具体问题
- 搜查令指明的是哪个地点、人员、设备或账户?
- 搜查令授权警员扣押哪些类别的信息或财产?
- 提供了哪些附件和收据,又缺少哪些?
- 根据记录和您的观察,哪些财产被拿走、被复制或被留下?
- 是否另有起诉文件、传票、 没收通知 或法院期限?
这些问题用于组织审查。它们并不能证明搜查合法或不合法、证据会被排除,或者整个案件会被驳回。
财产返还和没收需要分别处理
Rule 41(g) 规定了申请返还财产的动议程序,应在财产被扣押地所在的司法区提出,并由法院根据相关事实作出裁定。该规则并不承诺立即返还每一件物品。 Fed. R. Crim. P. 41(g)
单独的没收通知或命令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途径和期限。请将其单独标明,不要以为申请返还某一设备也就回应了没收程序。我们的 资产没收通知清单 说明了为该审查需要整理哪些文件。
将授权内容与实际发生的情况对照列出
一份有用的搜查令审查会将书面授权与具体的地点、物品和行为联系起来。用一栏列出搜查令中描述的地点或财产,另一栏列出获授权扣押的类别,第三栏列出您对搜查的亲身观察。观察栏中不要写结论。“探员打开了桌子旁边上锁的柜子”比“他们非法搜查了所有东西”更有参考价值。
Rule 41(e)(2)(A) 要求普通的非追踪类搜查令指明要搜查和扣押的人员或财产。请将该措辞及其所纳入的附件与实际事实进行比较。 Rule 41(e)(2)(A).
说明性假设情形: 探员搜查了罗德岛州一处由两家企业共用的办公室。所提供的文件指明了一个套间和特定的财务记录。律师需要了解实际的空间布局、每家企业使用哪些区域以及实际的授权内容,才能评估有关某个柜子或设备的问题。仅凭共用地址并不能完成这一分析。
如果简单的平面图有助于说明不同的办公室或储存区域,请附上一份。注明这是事后的回忆,并写明绘制人。将已有的照片或门禁记录另行保存。说明性草图可以帮助律师提出准确的问题,但不应假装是搜查时的同期图像。
将收据与设备、账户和被复制的信息逐项核对
Rule 41(f)(1)(B) 允许电子信息清单仅描述被扣押或被复制的实体存储介质。因此,一份简短的收据并不能显示每一个文件,也不能解决之后的审查问题。 Rule 41(f)(1)(B).
使用收据上的物品编号制作一份核对表。对于每一项,添加通常的描述、序列号(如已知)、所有人、日常使用人、业务用途以及任何不确定之处。如果收据写的是“黑色手机”,不要凭猜测悄悄将其替换为某一具体型号。请将您补充的识别信息放在单独一栏,并说明其来源。
说明性假设情形: 一家马萨诸塞州企业失去了一台台式电脑的使用权,但收据上还提到了一个被复制的外置硬盘。两者的实际后果以及审查所需的记录有所不同。律师会想知道哪些实物缺失、哪些信息可能已被复制,以及现有备份是否仍然可用。
记录您认为被拿走但在收据上找不到的物品,以及被认为属于他人的财产。说明您作此判断的依据。目的是进行可靠的比对,而不是凭记忆重写一份清单。请将之后与执法机构的往来通信与原始收据放在一起,以便追溯任何变化。
将扣押时间线与之后的数据审查问题分开
除非另有规定,Rule 41(e)(2)(B) 将扣押或现场复制与之后进行的、与搜查令一致的审查区分开来。执行日期并不是完成场外检查的普遍期限。请在工作时间线中将这些阶段分开列出。 Rule 41(e)(2)(B).
在律师的工作时间线中,请列明设备或账户、被拿走或被复制的日期、之后的任何通知、任何额外的搜查令以及每个日期的来源。将已确认的信息与关于调查人员做了什么的推测区分开来。设备不在手边并不能告诉其所有人哪些文件已被检查,而设备被归还也不能说明此前制作的副本的每一种用途。
保存有关系统日常使用方式的信息:共用账户、指定用户的变更、自动同步、备份计划以及各文件夹的业务用途。这些事实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不相关的材料会出现在同一介质上。不要为了自行调查搜查情况而测试、重置或更改账户;在作出任何更改之前,请先与律师讨论证据保全和访问问题。
如果其中可能存在与律师之间的通信或其他敏感材料,请私下为律师列明相关账户、大致日期和参与人。笼统地说设备中有“机密文件”,不如仔细描述具体的担忧更有指导意义,同时也不要将内容转发到不受控制的渠道。
记录业务中断和访问需求,但不要改动证据
对于小企业而言,一台被扣押的机器可能会中断工资发放、开具发票或客户服务。紧迫的运营问题是哪项功能必须恢复,以及是否有安全的现成替代方案。列出关键任务、每项任务所需的系统、下一个实际到期日,以及已在其他地方保存的任何未受影响的副本。在任何人针对扣押自行变通之前,请先让律师评估访问或复制请求。
说明性假设情形: 一家 Providence 公司的记账电脑在发放工资前不久被拿走。律师需要的不仅仅是“这台电脑必不可少”这一说法。有用的信息包括工资发放期限、所涉及的软件、是否有独立服务商持有副本,以及具体哪些记录无法获取。这些事实可以支持就访问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而无需假定有权立即取回。
准确记录中断情况:无法访问、工作中断、必要的替换费用以及支持每一项记录的文件。将原有的问题与搜查造成的后果区分开来。保留收据和日常业务记录;不要为了加强请求而夸大估算或更改源文件。
第三方权益也应单独列出。指明租赁设备、客户所有的财产或共用系统,并提供现有的协议或购买记录。所有权、使用该财产的许可以及对信息的紧急需求可能涉及不同的问题。这份工作表可以帮助律师识别这些问题,而不会将运营需求当作关于搜查的法律结论。
向律师提供足够的细节,以区分返还、证据排除和其他救济
Rule 41(g) 涉及财产返还,允许设定保护之后访问和使用的合理条件。Rule 41(h) 规定证据排除动议应依据 Rule 12 向审判法院提出。获取记录、返还硬件以及对证据使用提出异议,所请求的结果各不相同。 Rule 41(g)–(h).
根据 Rule 12(b)(3),当理由可以合理获得且问题无需对实体进行审判即可裁定时,证据排除属于必须在审前以动议提出的事项。法院的动议时间表很重要;Rule 12(c)(3) 允许在有正当理由时考虑逾期提出的动议。不要为了等待期望中的财产返还而推迟讨论可能的异议。 Rule 12(b)(3), (c).
为律师准备一份问题清单:物品或信息;具体关注点;支持性的搜查令措辞;观察到的事件;来源文件;请求的结果;相关刑事案件;以及任何单独的没收通知。标出需要调查的缺漏。缺少附件、描述过于宽泛或存在不一致之处,都是需要评估的问题,而不是证据会被排除或案件会被驳回的保证。
请始终明确实际目标。获取副本、返还硬件以及就证据可采性进行诉讼,可能需要不同的记录和时间安排。清楚说明所请求的结果,有助于律师评估可采取的步骤并解释其局限。
罗德岛州和马萨诸塞州的联邦辩护协助
DiLibero & Associates 在其 Providence 办公室处理罗德岛州和马萨诸塞州的联邦刑事辩护事务。请阅读我们的 联邦法院代理指南, 预约联邦辩护咨询 或致电 401-621-9700。请说明司法区、下一个日期以及是否有人被羁押。经筛查后,请通过适当渠道提交保密文件。
仅为一般信息。以适用的法律、地方规则、法院命令和具体案件的事实为准。咨询并不确认预约,也不建立律师与客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