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岛州刑事辩护
罗德岛州保释听证
罗德岛州的保释决定涉及刑事案件审理期间的释放以及所适用的条件。District Court(地区法院)、Superior Court(高等法院)和非办公时间的保释专员(bail commissioner)各有不同的职责。在评估能否释放之前,必须先确认是新的指控,还是另行的 probation(缓刑监督)违规或违反保释条件的羁押(hold)。请携带实际的命令和下次听证通知,以便审查需要哪个法院作出何种决定。
保释决定涉及哪些问题
保释涉及案件审理期间的释放以及释放所附带的义务。 § 12-13-1 规定了具结(recognizance)、充分的保证人担保(surety),以及出庭、对指控作出答辩和维持治安的承诺。法院的命令必须结合任何另行的案件或羁押一并阅读。具结书上所写的金额,不一定是家属必须向法院缴存的金额。
对于 Superior Court 作出的决定, Criminal Rule 46(c)(刑事规则第 46(c) 条) 列出了指控的性质、证据、经济能力、品格以及避免不必要羁押的政策等考量因素。该决定并不是审判裁决。律师会准备一份针对实际顾虑的具体释放方案,而不是把所要求的金额当作唯一的问题。
首先确认是什么阻碍了释放:尚未缴纳的金额、必须安排的条件、宪法上对保释的异议、probation 相关的出庭,或撤销指控。可能同时存在不止一项。在新案件中缴纳款项,本身并不能证明另一项法院命令已经解决。请携带每一份通知,以便律师确认继续羁押的不同法律依据。
非办公时间的保释专员与之后的出庭日期
根据 罗德岛州司法机构关于 District Court 的指引 ,保释专员是经任命的治安法官(justices of the peace),可以在法院关闭时进行特别传讯,通常在警察局进行。该指引明确指出,释放后仍须参加之后在 District Court 举行的正式传讯。请记下保释专员文件上的日期,而不要假定非办公时间的出庭就结束了法院程序。
§ 12-10-2 授权经任命的治安法官为特定的 District Court 控告设定并收取保释金,但可判处终身监禁的罪行除外。其第 (a)(2) 款另行规定了违规报告以及所需作出的认定,这些认定可能导致不准保释的羁押,并在下一次开庭时提交法院。因此,保释专员的职责以及能否获释,取决于控告内容以及任何现有的保释或 probation 事项。
同一条款列明保释专员费用为 $50;如请求在晚上 11:00 至早上 8:00 之间举行特别庭期,经安排的费用不超过 $200。司法机构说明,保释专员的费用不予退还,且与保释金分开。请询问所要求的是哪一项付款,并保留收据。不应将特别出庭的费用与作为担保缴存的款项相混淆。
个人具结、保证人担保与向法院缴存
| 术语 | 法律依据 | 需要解决的问题 |
|---|---|---|
| 个人具结或非金钱条件释放 | § 12-13-1.3;Superior Court Rule 46 | 已签署的命令要求哪些出庭义务和条件? |
| 保证人担保 | §§ 12-13-1 及 12-13-10 | 由谁或以何物为具结提供担保,法院是否已批准? |
| 以缴存代替保证人 | § 12-13-10 | 法定的向法院缴存选项是否适用,所需缴存的金额是多少? |
| 另行的违规羁押 | § 12-19-9;Superior Court Rule 32(f) | 哪一项先前的判决、指控和听证决定了该项羁押? |
§ 12-13-10 规定,在其所述情形下,可改为向法院缴存保释金额的十分之一。该条还限制仅限现金的金钱条件,但法院判令的应付赔偿金除外。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命令,或不经法院程序自行选择另一种担保形式。请确认实际裁定的释放形式,并请律师处理关于合法金钱条件的任何分歧。
根据 § 12-13-1.3,非金钱条件释放旨在确保出庭并保护社区安全;法院可以考虑所述的监管条件。释放方案可以涉及可靠的联系方式、工作、住房以及如何参加必须出席的约见。如果拟议的条件与工作或其他命令相冲突,请在离开法院之前说明该冲突。即使没有缴存任何款项,释放条件也是法律义务的一部分。
根据宪法可能不准保释的情形
Rhode Island Constitution article I, sections 8 and 9(州宪法第一条第 8 节和第 9 节) 禁止过高的保释金,并规定了获得充分保证人担保的权利,但在有罪证据明显或推定有力时存在特定例外。这些类别包括可判处终身监禁的罪行;附有所述前科要求的特定危险武器罪行;以及所述的严重管制药物罪行。这些是附有证据条件的法律类别,并不是说每一项重罪指控都允许不准保释的羁押。
§ 12-13-1.1 规定了在可判处终身监禁以及特定危险武器的情形下,州政府反对保释时的听证。该条规定由 Superior Court 举行听证,除非当事方安排对 District Court 的程序进行录音。 § 12-13-5 限制了对于宪法允许不准保释的指控,由谁可以批准保释。控告内容、犯罪记录以及州政府所述的反对保释理由都需要仔细审查。
宪法上的羁押问题,不同于无力缴纳某一金额,也不同于旧案中的违规指控。律师会审查援引的是哪一类别、提出了什么证据,以及相关记录能证明什么。该宪法条款也并未赋予定罪后上诉期间获得保释的权利。不要将一般性的审前说明套用于上诉或无关的羁押命令。
probation 违规羁押有其专门的程序
§ 12-19-9 允许法院在其所述的 probation 违规程序中,不准保释地羁押某人最多十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该条另行要求在逮捕后三十天内举行违规听证,除非被告放弃该期限。这两项规定针对的是不同的事件。不应将其中任何一项重述为保证每个被羁押者都会在某个特定日期获释。
对于 Superior Court 的程序, Rule 32(f) 要求在作出所述的撤销决定或执行先前暂缓的刑罚之前,须提供书面理由并举行听证,当事人有机会出席。该规则采用公平的优势证据标准,并允许在听证前获得保释。 § 12-19-9 还列明了在认定 probation 违规后可采取的量刑措施。对新指控保释的一般性描述并不能回答这些不同的问题。
我们的 Rhode Island probation 违规页面 介绍了相关的案件准备工作。请携带旧案判决、现行条件、违规陈述以及新的控告书。告诉律师先前的处理结果是由哪个法院作出的。如果涉及暂缓判刑(deferred sentence), 暂缓判刑指南 解释了其不同的结构。在任何人假定缴纳新案件保释金就已足够之前,应先确认旧案的法律依据。
被指控违反保释条件
关于违反释放条件的指控,不同于最初设定保释的决定。 Superior Court Rule 46(g) 规定了撤销程序、书面理由和听证。该规则允许法院在听证前视其认为合理的情况决定释放或羁押,并列明在适当案件中可替代撤销的措施。如果保释被撤销,该规则规定在九十天内未经审判或其他裁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动议请求重新准予保释。这是在所述条件下请求复核的权利,而不是自动释放。
确认据称被违反的条件以及设定该条件的法院命令。司法机构的 Bail and Recognizance Conditions(保释与具结条件)表格 包括出庭、遵纪守法、出州旅行许可、地址变更通知以及法院设定的任何特别条件。具体案件以已签署的命令为准。家庭成员的许可、拟议的协议或网站上的询问都不能改变该命令。
如果指控涉及未出庭、接触、旅行或监管,请为律师保存相关的通知和通信。不要试图通过与受保护人沟通来解决接触限制问题。当务之急是通过律师将具体问题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确认在寻求复核期间哪些要求仍然有效。
请求法院变更保释或条件
§ 12-13-1.3 明确保留了随时复核保释状态的权利。该条规定由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州惩教署)调查就业、受抚养人、经济来源、出庭记录和社区联系等情况;当当事人适合被考虑时,将调查结果提交法院。无力缴纳保释金与释放复核框架相关,但该法规并不承诺任何特定的减少幅度。
如果请求能针对现有命令的理由,就会更有用。请说明拟议的住所、接收通知的可靠方式、可用的交通工具以及任何具体的监管安排。如果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请用相关记录说明目前的资源和必要开支。不要在未说明由谁提供、在什么条件下提供的情况下,就声称某一金额是负担得起的。
提出变更请求本身并不会改变命令。请确认法院的决定,并取得此后适用的条件。如果涉及不止一个案件,请确认哪一项命令被修改、哪一项未被处理。律师随后可以说明是否需要再次出庭或另行提出申请,而不是假定一项裁定适用于每一个案卷。
将可以立即提供的款项,与日后提供协助的承诺或尚未被评估为担保的财产区分开来。确认拟议的住所是否实际可用,以及谁能确认这一安排。提供交通的人应了解相关的法院或监管日程。这些细节有助于律师提出一份可供评估的方案,而不是一份希望达成的安排清单。如果某一重要事实仍不确定,请标明其不确定,并说明需要什么来核实。
缴纳款项、收据与退还缴存款
§ 12-13-10 规定了违约后的没收、符合所述条件时的退还,以及在退还任何余额之前,将缴存款用于特定的未付赔偿金或评估费用。因此,缴存款并不保证立即退还,也不同于不予退还的出庭费用。法院记录和任何适用的判决决定了该法定程序如何适用。
根据 District Court 公布的指引 ,在法院缴纳保释金的人必须持有驾照或罗德岛州身份证。该指引还将监狱费用或保释专员费用与保释金本身区分开来。付款前,请询问案件编号、付款类型以及收据上将显示的姓名。将收据与释放文件放在一起保存。
如果由他人提供缴存款,请准确确认付款人,并保存付款证明。向相应的法院办公室询问日后退还的程序,并核实是否有其他法院义务影响这笔资金。期望案件结束,并不意味着法院已经作出退款决定,或所有担保已经解除。
由哪个法院审理以及接下来需要携带什么
根据 司法机构的刑事程序指引 ,District Court 负责对轻罪和重罪案件进行传讯(arraignment)。Superior Court 可能处理之后的重罪程序以及分配给它的特定保释或违规问题。请根据现行的控告书、命令和听证通知确认下一个法院。关于初次出庭本身,请阅读我们的 Providence 传讯资源;本指南侧重于释放和另行的羁押。
在 Providence,请参阅 Garrahy 指南 了解 District Court,并参阅 Licht 指南 了解 Superior Court。 Noel, McGrath 和 Murray 指南介绍了其他县的司法大楼。请根据实际通知确认法庭和日期。
- 向律师提供羁押和听证信息。 确认当事人被羁押的地点、案件编号、下次出庭日期以及所有已知的先前案件或羁押。
- 收集相关的法律文件。 请携带控告书、保释或具结表格、条件、probation 或暂缓判决、违规陈述以及付款收据。
- 准备一份具体的释放方案。 确认住房、联系方式、交通、工作、受抚养人和可用资源,并附上证明重要事实的文件。
- 确认由此作出的命令。 取得法院的实际决定和下次日期。询问释放前还需满足哪些条件,以及释放后哪些条件继续有效。
常见问题
法院适用宪法、成文法和适用的法院规则。Superior Court Rule 46 列出了包括指控、证据、经济状况、品格以及避免不必要羁押的政策在内的因素。已签署的释放条件以及任何另行的羁押也很重要;并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指控的单一金额。
它涉及被指控违反现有的 probation 或释放义务,与针对新指控的保释是分开的。Section 12-19-9 允许特定的 probation 羁押,并规定了听证时间;Superior Court Rule 32(f) 提供了通知和听证方面的保障。请确认先前的判决和违规通知。
Section 12-13-1.3 保留了法院随时复核保释状态的权利,并规定了释放或减少保释金的考虑。请求本身并不会改变命令。法院必须对申请作出决定,任何其他案件或羁押都必须另行处理。
保证人担保是通过经批准的担保物或义务来保证具结的履行。Section 12-13-10 规定,在其所述情形下可改为向法院缴存十分之一,并限制仅限现金的金钱条件,但赔偿金除外。请确认实际的命令,并将可退还的担保与另行收取、不予退还的费用区分开来。
经任命的保释专员可以就 §12-10-2 范围内的控告设定并收取保释金,但须受法定限制和任何违规程序的约束。之后仍须在 District Court 正式出庭。司法机构说明,保释专员的费用不予退还,且与保释金分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