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岛州枪支法
罗德岛州枪支法:许可、携带与运输
罗德岛州枪支法通过不同的条款分别规范购买、持有、携带、存放和运输。本参考资料说明这些规则,以及于2026年7月1日生效的 2025 年违禁枪支交易法。视指控而定,刑事指控可能涉及 District Court(地区法院)程序或 Superior Court(高等法院)起诉。
最近一次对照官方文本核查:
仅为一般信息。并非法律意见。
购买枪支:申请与七天期限
罗德岛州将购买程序与携带许可区分开来。 § 11-47-35 规范手枪和左轮手枪; § 11-47-35.2 规范步枪和霰弹枪。两者都规定了申请、警方审查和交付等待期。这些条款中的基本购买年龄为 21 岁,并附有所述的公民身份、居住和军人情形。携带文件、安全证书和购买申请各有不同的用途。
法定期限比“等一个星期”更具体。根据 § 11-47-35 和 § 11-47-35.2,自购买申请次日中午起必须经过七天。这些条款规定交付时枪支须未装弹并妥善包裹,并附上销售单据。因此,应准确记录申请日期,而不应将其视为可立即交付的授权。
购买人须按法定表格填写一式三份。卖方将指定的副本送交相应的警察机关和 Attorney General(总检察长),由调查机关核查所列的取消资格情形。法规针对 Exeter 居民或州外购买人规定了相应的警方提交途径。在完成交易之前,请阅读实际表格和当前的官方说明;买卖双方之间的非正式约定并不能取代这些步骤。
安全证书与购买例外
对于普通手枪购买, § 11-47-35 要求出示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环境管理部)颁发的手枪/左轮手枪安全证书。其各款还涉及安全课程、客观测试途径以及同等的狩猎安全证明。该法规表明,熟练程度并不是取得该购买证书的前提条件。这不应与隐蔽携带执照所要求的单独射击资格相混淆。
例外情形必须与正确的销售类型相对应。 § 11-47-35.1(于2025年6月修订)将所列的警务和惩教人员以及依据 § 11-47-11 取得执照的人豁免于 § 11-47-35 的适用。步枪/霰弹枪条款在以下条文中另有其例外清单: § 11-47-35.2(c) 款,包括其指定的执照持有人、气步枪、BB 枪和古董枪支。不要用每一种许可都具有相同效力的假定来取代这些清单。
年龄规则同样需要谨慎对待。 § 11-47-37 禁止向未满 21 岁的人进行所述的销售,而 § 11-47-37.1 规定了特定的豁免。以下条文中关于向未成年人转让的单独规则 § 11-47-30 采用未满 18 岁的门槛和有限用途的条件。应结合实际物品和交易一并阅读这些条款,而不应将其概括为单一的年龄规则。
地方携带执照与 Attorney General 许可
地方发照途径规定于 § 11-47-11。其条文涉及年满 21 岁、在当地有真实住所或营业地点的申请人,以及持有他州隐蔽携带执照的特定美国居民。该条使用“shall”(应当)一词,并附有其中所述的条件,包括适格性。该条所述的许可授权在罗德岛州全境隐蔽携带。
此外, Attorney General 关于隐蔽携带的官方指引 援引 Rhode Island Supreme Court(最高法院)对 § 11-47-11 的解释,说明地方发照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证明有携带需要。在阅读该法规中关于携带理由的措辞时,这一澄清十分重要。它将地方途径与 Attorney General 的另一条法定途径区分开来;不应将两者合并为单一的以需要为基础的申请规则。
Attorney General 途径另行规定于 § 11-47-18。该条文使用“may”(可以)一词,规定须适当证明有携带需要,并允许携带枪支(无论是否隐蔽),但须受交叉引用的条款约束。因此,不应将地方隐蔽携带执照与 Attorney General 许可视为相同的文件。发证机关、当前的限制以及所涉活动都很重要。
根据 § 11-47-12,法定的执照或许可费用为 $40,文件有效期为四年,除非提前被撤销。 § 11-47-15 另行要求在签发隐蔽携带执照之前提供规定的射击资格证明。上文讨论的购买安全证书是另一项要求。请让专业人士审查实际的申请、资格证明和所签发的文件,而不要假定完成某一步骤即表示另一步骤已获批准。
未持有罗德岛州执照而携带
§ 11-47-8(a) 款一般禁止在没有其所指定的执照或许可的情况下,在车辆中或随身公开或隐蔽地携带手枪或左轮手枪。该款列明了住所、营业场所和所占有土地的情形,并援引了界定的例外。在家中合法拥有枪支,本身并不能回答在其他地方携带是否符合该法规的问题。
一条具体的途径是 § 11-47-10:为进行所述的练习活动,在住所或营业场所与真正的射击场之间运输枪支。该条规定了两种可选方式:将手枪或左轮手枪拆开、不装弹,并在情况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公开地携带;或将未装弹的手枪或左轮手枪锁在单独的适当容器中。运输目的、出发地、目的地以及枪支状态都是该例外的组成部分。
长枪另有一项关于车辆和道路的规则。 § 11-47-51 涉及在公共公路、道路、小巷或小径上或沿线携带已装弹的步枪或霰弹枪的情形,包括其关于弹匣的措辞。该条列有执行公务和合法狩猎的例外。不应以手枪许可的说明来替代这一单独的限制。
2025 年违禁枪支交易法
P.L. 2025, chapter 281 设立了第 11-47.2 章“Unlawful Sale of Prohibited Firearms”(非法销售违禁枪支),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其定义见于 § 11-47.2-1 ,以实际枪支的特征为依据。讨论或广告中使用的“攻击性武器”(assault weapon)这一标签,不应取代法律所颁布的定义。
该定义包括:固定弹匣容量超过六发的半自动霰弹枪、转轮式霰弹枪、固定弹匣容量超过十发的半自动步枪,以及固定弹匣容量超过十发的半自动手枪。它还涵盖可使用弹链供弹装置的半自动枪支。可拆卸弹匣半自动步枪类别要求至少具备一项所列特征。
这些步枪特征包括指定的枪托、刺刀座、榴弹发射器、枪管护套、手枪式握把或拇指孔枪托,以及消焰器或螺纹枪管特征。 § 11-47.2-1 另行界定了若干术语,并排除了所述的仅使用 .22 口径边缘发火弹药、带有附加管状装置的步枪。在判断某一特定枪支是否符合定义之前,请检查其配置和容量。
新章节限制什么,以及持有意味着什么
§ 11-47.2-2(a) 款禁止制造、销售、要约销售、转让和购买违禁枪支,但该条授权的情形除外。这些是所列的行为。该款并未将单纯的持有列为犯罪。(b)(1) 项明确涉及合法持有违禁枪支的人,并允许向联邦持牌经销商或州外的合法接收人进行指定的销售或转让。
经销商和执法机构依据以下条文各有其有限的途径: § 11-47.2-2(b) 款。该条文并未设立不受限制的州内私人转让例外。也不应将其扩大解释为对任何已持有枪支均属合法的全面保证:关于人员、机枪、幽灵枪、弹匣和携带的单独条款仍需审查。
对于已有的物品,请保存取得和配置记录,并说明拟进行的活动。根据所颁布的条文,继续持有、新的购买以及向他人转让是不同的问题。请使用此处链接的官方法律,而不是先前提出更广泛持有禁令的法案;提出时的措辞并不是最终法规。
部分罪行与法定刑罚
下表概述了部分罪行的所述后果。 § 11-47-8, § 11-47-5, § 11-47.2-2 和 § 11-47.1-3 各有不同的构成要件、例外和量刑措辞。本表不预测刑期,也不判断执照申请资格。
| 行为与来源 | 所述监禁 | 罚款及其他所述后果 |
|---|---|---|
| 无执照携带手枪/左轮手枪: § 11-47-8(a) | 1–10 年。 | 最高 $10,000,或监禁,或两者并处;除初次定罪外,该条限制缓期执行/延期判决(suspended/deferred sentence)以及 probation(缓刑监督)。 |
| 被禁止持枪者持有枪支: § 11-47-5(d) | 2–10 年。 | 该款未规定罚款;禁止缓期执行、延期判决和 probation。 |
| 违禁枪支交易: § 11-47.2-2(a) | 最高 10 年。 | 监禁或最高 $10,000 罚款;枪支可被没收。 |
| 大容量供弹装置: § 11-47.1-3 | 最高 5 年。 | 监禁或最高 $5,000 罚款;装置可被没收。 |
| 在道路上携带已装弹步枪/霰弹枪的罪行: § 11-47-51(b) | 最高 5 年。 | 最高 $5,000 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并处。 |
请根据起诉书上的指控确定适用的行。一次事件可能涉及关于人员、物品、携带或交易的多项指控。在比较可能的处理结果之前,请律师审查犯罪日期时适用的法律、所指控的条款以及任何单独的命令或许可问题。
弹匣、机枪及其他违禁物品
第 11-47.1-2 条 以能够容纳或可轻易扩展至容纳超过十发子弹为标准,界定大容量供弹装置,但不包括指定的 .22 边缘发火管状装置。 § 11-47.1-3 另行禁止所列的活动(包括持有),但受其例外条款约束。其 180 天的合规条款涉及2022年6月20日的合法持有;它们并不是新的宽限期。
§ 11-47-8 另行涉及机枪、截短步枪和霰弹枪、击发装置、幽灵枪、无法探测的枪支以及通过 3D 打印制造的枪支。 § 11-47-8.1 涉及改装为自动射击,并包含关于替换扳机的具体限定条件。这些规则各有其定义和例外。不应将第 11-47.2 章对交易的规定视为对其他所有物品禁令的例外。
存放以及儿童或被禁止持枪者的接触
§ 11-47-60.1(b) 款适用于在任何地方存放或放置枪支的人。该款要求采用所述的上锁容器,或正确启用的防篡改锁或安全装置,使枪支无法被其所有人或合法授权使用者以外的人操作。其近距离例外涉及由附近的合法授权使用者携带或可随时携带的枪支。
基本存放规则并不限于有儿童的家庭。根据 § 11-47-60.1(b) 款,首次违反属于民事违规,罚款最高 $250;第二次违反罚款最高 $1,000。第三次或以后的违反可处最高六个月监禁、最高 $500 罚款,或两者并处。
(c) 款和 (d) 款分别涉及未满 18 岁的儿童或被禁止持枪者可预见的接触、实际接触,以及构成一级刑事存放罪的其他犯罪或伤害情形。其最高刑罚分别为一年/$1,000 和五年/$5,000,并附有所述的选处或并处量刑措辞。(e) 款列明了例外情形。 § 11-47-60.3 另行要求持牌零售经销商在交付枪支时提供扳机锁或其他安全装置;收到该装置并不说明枪支之后如何存放。
哪些人不得持有枪支
§ 11-47-5(a) 款涉及被判定犯有所界定之暴力犯罪的人、逃犯,以及特定的家庭暴力答辩或定罪。对于家庭扰乱秩序行为,法定的使用武力或危险武器限定条件很重要。该款还规定了与记录消除(expungement)、存档(filing)和 probation 相关的特定条件。不要以每一件先前案件都具有相同效力的说法来取代实际的类别。
(b) 款( § 11-47-5 )涉及在通知并给予陈述机会后签发的特定限制令或同等命令。(c) 款另行涉及所列的社区监禁或假释监控情形,并附有暴力犯罪限定条件。禁止接触限制、影响枪支的命令以及刑事判决,均应根据实际文件逐一确认。
§ 11-47-6 包含单独的治疗、监护和收容限制,以及在满足其条件后可适用的申请途径。 § 11-47-7 涉及其中所列的移民情形。这些是不同的法定审查事项,而不是一份通用的资格清单。请将完整的处理结果、当前的命令和许可决定交给律师,而不要依赖某个旧案已经结束这样笼统的说法。
非居民与州外携带许可
罗德岛州并不会使每一位来访的许可持有人都成为罗德岛州的执照持有人。该狭窄例外见于 § 11-47-8(a) 款,涉及持有指定的有效州外携带执照或许可、仅以车辆或交通工具经过罗德岛州运输枪支、且无意在该州停留或逗留的人。以罗德岛州为目的地的访问则是不同的事实情况。
§ 11-47-11 还列明了可通过地方发照途径申请的特定州外许可持有人。申请罗德岛州文件与符合过境运输例外是不同的途径。在假定他州的许可可以解决罗德岛州的问题之前,必须核查所签发文件上的授权、实际目的地以及任何拟进行的携带活动。
驾车经过罗德岛州、马萨诸塞州和康涅狄格州
联邦法律的出发点是 18 U.S.C. § 926A。该条涉及未被该章另行禁止的人,为合法目的在其可合法持有和携带枪支的地点之间运输枪支。枪支必须未装弹,且枪支和弹药均不得能够从乘客车厢中随时或直接取得。若车辆没有独立的车厢,该法规规定须使用手套箱或中控台以外的上锁容器。
罗德岛州的 § 11-47-8(a) 款另有上文所述的有效许可、仅为过境以及无意逗留的条件。 § 11-47-51 另行涉及在公共道路上携带已装弹的步枪和霰弹枪。必须确认物品、路线和目的,而不要假定枪支未装弹就能回答所有法定问题。
Massachusetts c. 140, § 131C 涉及依其所列授权携带的已装弹枪支,以及其所述的大容量步枪或霰弹枪须未装弹、上锁运输的规定。 § 131L 规定了单独的存放条件。这些是关于车辆和存放的规则,而不是在马萨诸塞州持有枪支的独立许可。
Connecticut § 29-38d 涉及符合条件的州际过境运输,要求枪支和弹药未装弹且无法取得,并规定了上锁容器规则。该条还禁止在康涅狄格州援用该过境运输条款期间使用、携带、销售、交付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枪支。计划中的停留、目的地活动或受限物品都需要单独审查;本段并不是三州通用的携带许可。
BB 枪、气枪和电击枪
以下条文中的枪支定义 § 11-47-2 明确包括气步枪、气手枪和 BB 枪,但受其条款和排除规定的约束。产品包装并不决定其法定分类。与此同时, § 11-47-35.2(c) 款将气步枪和 BB 枪的销售排除在该步枪/霰弹枪购买条款之外。针对某一销售程序的例外,不应扩大为对整章的豁免。
关于电击枪,除阅读印刷的法规外,还需要阅读法院裁决。 § 11-47-42 仍然将其列入,但 O’Neil v. Neronha, No. 19-612, ECF46 案中2022年3月15日的命令 认定持有和使用禁令违宪,并永久禁止被告就电击枪执行 (a) 款。仅仅重复印刷版禁令的摘要遗漏了该裁决。
该命令并未抹去所有武器规则,也未授权对他人进行非法使用。请确认实际的装置和活动,并请专业人士审查任何单独的限制。应将法定定义和所引判决的确切范围,与每一种电子装置都受到相同对待的说法区分开来。
射击场访问与未成年人
§ 11-47-33 涉及未满 18 岁的人持有和使用枪支、受监督的经批准射击场和营地、特定活动,以及在成年人陪同下将未装弹枪支置于适当枪盒中出行的条件。不应以仅凭父母许可即可授权所有活动这一笼统假定来取代这些条件。
P.L. 2026, chapter 98 和 chapter 99自2026年6月18日起生效,增加了 § 11-47-60.5。该新条款要求射击场设置指定的警示标志,并要求会员制射击场的非会员访客按其中所述由会员或工作人员陪同。访问前请核查射击场的安排;这些条款独立于以下条文中的运输例外: § 11-47-10.
如果您被指控:法院以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我们的 罗德岛州枪支指控指南 对刑事案件作了说明。 § 8-2-15 赋予 Superior Court 一般刑事管辖权,但须依法律规定; § 12-3-1 规定了 District Court 的刑事审判管辖权。具体罪名决定案件途径。请根据当前通知确认法院和下一次出庭。
此外, Licht Judicial Complex 指南 介绍了 Providence/Bristol Superior Court 的情况。初次出庭和之后的起诉不一定在同一法庭进行。请保存起诉书、逮捕文件和之后的任何通知,并请律师解释每一个已安排的阶段以及任何释放条件。
咨询时,请收集完整的许可和申请记录、枪支描述、扣押清单、购买记录以及任何影响持有的命令。请保存显示枪支配置、位置、接触情况或计划路线的原始照片和信息。律师会审查当时的接触与搜查、知情与控制、实际物品以及任何法定例外的证据。请勿将枪支带到律师事务所或法院。
常见问题
罗德岛州对购买、携带、被禁止持枪者、存放、弹匣以及违禁枪支交易分别规定了规则。有用的问题是哪一条款适用于相关的人员、物品和活动。第 11-47-8、11-47-35、11-47-60.1 条以及第 11-47.1/11-47.2 章涉及不同的问题;一项许可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第 11-47-8(a) 条一般要求,在车辆中或随身公开或隐蔽携带手枪或左轮手枪须持有指定的执照或许可,但受所述地点和例外的约束。依据 § 11-47-11 的地方隐蔽携带发照,不同于依据 § 11-47-18 的 Attorney General 途径。
P.L. 2025, chapter 281 设立了第 11-47.2 章,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该章限制制造、销售、要约销售、转让和购买所界定的违禁枪支,但有有限的例外。第 11-47.2-2(a) 条并未列出单纯的持有;单独的持有和物品限制仍然重要。
第 11-47-8(a) 条对持有指定的有效州外许可、仅经过罗德岛州运输且无意逗留的人规定了一项狭窄的例外。它不是对访客携带枪支的一般授权。第 11-47-11 条另行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州外许可持有人申请罗德岛州文件的途径。
§ 11-47-8(a) 的例外要求持有指定的有效州外携带许可,且仅为过境运输、无意逗留。依据 18 U.S.C. § 926A 的符合条件的联邦运输,另有其关于合法出发地/目的地、未装弹及无法取得的条件。物品限制以及 § 11-47-51 中关于已装弹长枪的单独规则都需要审查。
是的,§ 11-47-2 中的定义明确包括 BB 枪、气步枪和气手枪,但受其条款约束。第 11-47-35.2(c) 条另行将气步枪和 BB 枪的销售排除在该购买条款之外。某一特定的销售例外并不排除其他所有枪支规则。

